毕业生如何使用《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
答:毕业生的《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是区别普通院校毕业生和成人类毕业生、自考类毕业生、党校类毕业生的有效证件,每年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毕业证和《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进行报到登记。待毕业生有接收单位时到单位所属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凭《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一并存入文书档案。
(1)《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遗失如何办理?
省内院校毕业生。毕业三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提供本人情况说明,以及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玉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补办;毕业三年内已就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或愿意接收的证明,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补办。
省外院校毕业生。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由毕业生与学校或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