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星期一
主页 > 公众参与 > 服务案例 >
请注意,本月起你的到手工资将发生变化!
新闻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10:55字体【 】 浏览次数:

 

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2021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申报以元为单位,十元以下四舍五入,下同);退休(职)人员按2021年12月退休费申报。


  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退休、退职人员)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700元)作为缴费基数。

 
  1. 各类企业

  2. 民办非企业单位

  3. 社会团体

  4.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5. 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参保人员)-此类人员若选择最低档基数缴费则无需申报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中国·http://www.bashr.org.cn 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辽宁华商经济学院
Copyright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