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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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㕛叒上调啦!
新闻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10:55字体【 】 浏览次数: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水平及办法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养老金增加额。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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