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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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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新闻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10:49字体【 】 浏览次数:

 

日前,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我市启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5%。
对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90元、140元和180元,2021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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