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对象:建设、运营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和校园创业平台的各类企事单位。
补助标准:经评审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园,给予10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经评审认定的玉溪市众创空间示范区,给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经评审认定的北安市校园创业示范平台,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