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1号)要求,建立健全“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现将《“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