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3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和配置,提高就业质量,我部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3日—12月6日。
三、活动主题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服务对象
(一)2021届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高校毕业生中的困难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