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决砍掉各种不合理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合理监管,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削减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达70%以上,遏制了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势头,有效降低社会就业创业门槛,减轻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负担,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职业资格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7批审议通过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434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已先后以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国发〔2015〕41号、国发〔2020〕5号、国发〔2020〕35号、国发〔2020〕68号等文件公布。国务院决定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公布429项,其余为涉及修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