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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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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须知
新闻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5:48字体【 】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不同性质的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不同,企业及职工依法应参加的险种必须参加,不得选择险种参加。
(一) 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必须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省(部)属企业按有关政策规定,在本县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二)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与国家机关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 社会团体(含基金会)及其专职人员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聘用的专职人员还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须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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