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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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
新闻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10:58字体【 】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6号),在各地申报项目基础上,经认真遴选研究,确定了“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2020年示范培训项目(附后),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申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培训活动,切实推进“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深入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培训项目是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能力、提升“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成效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以服务基层发展为核心,以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能力素质为重点,发挥示范培训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完善“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提高培训质量。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培训对象为“三支一扶”计划全体在岗人员和新招募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离岗前培训,分示范培训项目和一般培训项目。示范培训项目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原则上以在岗培训为主,参训名额向辖区内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倾斜。各地要紧紧围绕基层事业发展需要,广泛听取‘三支一扶’人员培训需求,科学安排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增强示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当地教育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采取专题讲座、交流分享、现场观摩和素质拓展等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示范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要统筹开展好一般培训项目,组织指导地市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岗前培训和离岗前培训力度,提高“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工作的适应能力和服务期满就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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